再评“柯倩慈善信托”六大看点2026年清明节当天,上海各大主流媒体再次多方转载“柯倩慈善信托”报道。柯倩老人退休前是中福会幼儿园的教师。2010年,当时已年过八旬的她在公证处立下遗嘱,决定将唯一的房产设立公益信托,待身故后变卖,资金全部用于资助困难儿童教育事业。遗嘱中,她指定中福会幼儿园为遗嘱执行人,上海宋庆龄基金会为唯一受托人。这起上海首例不动产慈善信托设立成功,标志着爱心人士希望在生后将房产投入慈善项目的意愿,不再止步于纸上。以案说法,我们再评“柯倩慈善信托”的六大看点,为普通人设立遗嘱慈善信托提供参考。
法律与心理的视角:关于死亡的清与明在清明时节,我翻出以前写的日志,既以追忆那些已经离世多年的重疾病友,重新观察他们在生命弥留之际对自己行将结束的人生的态度和情感,亦可对比社会对于个体死亡所提供的心理关怀、法律支持上的变化。
透过执行异议案件看公司投资风险——追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最近爆火的OpenClaw养小龙虾话题,再次将“一人公司”推上流量风口。随着AI科技时代的全面到来,一个人、一台电脑就能完成以往一个团队甚至一家公司的工作,一人公司已然成为创业新趋势,未来甚至可能成为行业主力军。但请务必警惕:一人公司的经营风险,远比多股东股权结构的公司更高,尤其在债务承担、财产独立等方面,隐藏着诸多容易被忽视的法律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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