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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产保全期间,债务人是否还需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责任?
在司法实践中,常出现如下问题:若债务人的财产已被人民法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,是否仍需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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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师代理宝可梦知识产权维权案件,被《人民法院报》和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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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耕刑辩,黄佳德律师晋升为本所高级合伙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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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商事律师执业风险防范交流会(第一期)开放少量所外名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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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乔文豹律师入选上海市司法局“鼎新法治人才库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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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产保全期间,债务人是否还需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责任?
在司法实践中,常出现如下问题:若债务人的财产已被人民法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,是否仍需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?
本所代理案件入选上海金融法院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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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查中电子数据取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
日前,笔者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:侦查人员在出警时,但此时尚未立案,当然也未开具任何文书,侦查人员在现场发现证人后,未出示任何证件和文书的情况下,立即让证人交出手机和手机密码,试图现场打开手机查看内容。笔者的问题是:侦查人员此时强制让证人交出手机的行为是否合法?此种情形下或缺的电子数据是否应该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?
刑事诉讼中专门性报告的问题及审查重点
曾经,四类外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,只能是“定罪量刑“的参考,但2021年刑诉法解释赋予了专门性问题报告证据能力后,大量的四类外意见涌入法庭,充当着证明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。专门性报告的证据属性、审查标准等成为控辩审三方关注和交锋的焦点。
宝可梦诉口袋妖怪复刻侵权案达成调解:大邦律师助力跨国知识产权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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